公司事务2026年9月17日

越南分公司与代表处对比(2026):如何选择?

代表处不能产生营业收入;分公司可开展经营并取得收入,但合规负担更重。为进入越南的外国公司对比这两种结构——以及何时应改为设立子公司。

律师 Do Khanh Linh —— LTV Law 主任
审校: 杜庆玲 律师(Do Khanh Linh) —— 主任,河内律师协会会员
更新于 2026年9月17日
越南分公司与代表处对比(2026):如何选择?
目录

试水或进入越南市场的外国公司,常常要在代表处(RO)分公司——或完整的子公司之间做选择。正确的选择取决于您是否需要在越南取得营业收入,以及您能承担多少合规负担。本文对2026年的情形进行对比。

代表处(RO)

代表处是一种非经营性存在:它可以进行市场调研、推广母公司业务、充当联络机构并监督合同履行——但不能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或为营利而签订商业合同。它是建立法律立足点最轻便、成本最低的方式,常用于市场进入。

分公司

分公司可在越南开展经营活动并产生营业收入(限于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但仅限于有限的行业领域,需要更多资本和合规工作,且由母公司承担责任。外国商人的分公司远不如代表处或子公司常见,并受行业限制。

对比

标准代表处分公司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
能否取得营业收入?不能能(限于特定行业)
法律地位附属单位附属单位独立法人
设立与合规最轻较重中等至较重
最适合市场调研、联络某些受监管行业在越南实际开展经营

对于真正想在越南从事经营的多数外国公司而言,子公司(外商投资公司)是切实可行的选择;代表处则适合前期、非营收性的存在。

常见问题

代表处可以签订销售合同吗?

不能——代表处不能开展产生营业收入的活动或为营利签订商业合同;其职能仅限于联络和推广。

开展经营是分公司好还是子公司好?

对多数行业而言,子公司(外商投资公司)更为灵活;分公司仅在有限领域获准设立,且由母公司承担责任。

哪种设立成本最低?

代表处——但请记住它不能取得营业收入。

LTV Law 如何提供帮助

LTV Law 就合适的市场进入方式提供咨询,并办理代表处、分公司及外商投资公司的许可手续。请参阅公司设立外国投资,或联系我们的团队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越南代表处越南分公司越南外国公司市场进入

需要在越南保护您的权利?

LTV Law 作为您在当地的持牌代理 —— 从申请到维权,全程为您服务。

ZALO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