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免办工作许可(2026)的适用对象及办理流程
并非所有外国人在越南都需要工作许可。根据第219/2025号法令,出资人、董事会成员、短期专家等人员可获豁免——但多数情形仍需办理免办确认。
目录
原则上,在越南工作的外国人必须持有工作许可证。法律也承认外国人可以在不持有工作许可证的情况下工作的若干情形。这些情形通常被称为“免办工作许可”。在法律术语上,这些是外国劳动者不属于须办理工作许可证的对象的情形。相关免办情形现规定于第219/
免办可以节省时间,但常常被误解。在大多数情况下,免办的外国人仍不能直接开始工作:用人单位必须先从主管机关取得书面的不属于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对象的确认。本文列出常见的免办类别,说明“免办”与“不属于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对象”之间的区别,介绍确认申请材料,并指出分类错误的风险。
法律依据和主管机关
工作许可制度(包括免办类别)以下列法律文件为依据:
- 《2019年劳动法典》,特别是第154条,该条列出了不属于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对象的外国劳动者情形;
- 关于在越南工作的外国劳动者的第219/
2025/ ,自2025年8月7日起生效,取代了第152/ND-CP号法令 2020/ ND-CP号法令和第70/ 2023/ ND-CP号法令,并扩大了对某些专家、管理人员和短期入境人员的免办范围; - 关于劳动领域行政处罚的第283/
2026/ ,自2026年9月10日起生效,取代第12/NĐ-CP号法令 2022/ NĐ-CP号法令;其第13条规定了对雇用未持工作许可证或免办确认的外国人的处罚。
自2025年起,颁发工作许可证和确认免办的机关为省级人民委员会,通过内务厅办理,内务厅接替了原劳动、荣军和社会厅的这一职能。对于位于工业区或经济区的企业,主管机关为工业区或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常见的免办类别
以下外国人属于不须办理工作许可证的对象。此清单并非详尽无遗:
- 出资额达到法律规定水平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人或出资成员;
- 出资额达到法律规定水平的股份公司的董事长或董事会成员;
- 代表处或项目的负责人,或者国际组织或外国非政府组织在越南活动的主要负责人;
- 在法律允许的时间内短期入境越南推销服务,或在短时间内处理复杂技术故障的人员;
- 已依照律师法获准在越南执业的外国律师;
- 依照协议或合作项目按规定在越南学习或实习的学生;
- 在越南向世界贸易组织作出的服务承诺表所涵盖的服务行业中,在企业内部调动的人员(企业内部调动人员);
- 入境越南执行由中央或省级机关、组织签署的国际协议的人员;
- 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与越南公民结婚并在越南居住的外国人;
- 政府在第219/
2025/ ND-CP号法令及其修订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19/
投资者的出资门槛
对投资者而言,最相关的免办情形是针对所有人和出资人的情形。根据第219/
免办并不意味着无需办理手续
这是用人单位最常出错的地方。对于大多数不属于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对象的外国人,用人单位仍须申请外国劳动者不属于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对象的确认,并在该劳动者预计开始工作之日前取得主管机关的批准。其结果是一份书面确认,在规定期限内替代工作许可证。
只有少数特殊情形可以免于确认程序本身。即便如此,用人单位仍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主管机关,例如对于在一个日历年内在越南累计工作不足90天的外国劳动者。因此,“免办”绝不意味着“什么都不用做”。
免办劳动者与工作许可证持有人对照
| 标准 | 不属于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对象 | 属于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对象 |
|---|---|---|
| 是否须申请工作许可证 | 否 | 是 |
| 程序 | 不属于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对象的确认(大多数情形) | 申请工作许可证 |
| 结果 | 书面确认 | 工作许可证,最长2年 |
| 是否可作为申请临时居留卡的依据 | 可以,按相应类别 | 可以,按劳动类别 |
实质上,“免办”劳动者和“不属于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对象”的劳动者都无需申请工作许可证;“免办”是对后一类人员的通俗称呼。需要记住的是,在大多数情况下确认程序仍是强制性的。
免办确认的申请材料
确认外国劳动者不属于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对象的申请材料通常包括:
- 采用规定表格的、请求确认该劳动者不属于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对象的书面申请;
- 劳动者有效护照的复印件;
- 视类别而定的证明免办依据的文件,例如企业登记证书、出资证明、派遣函或任命书,或律师执业证;
- 对于在国外出具的文件,须办理领事认证(国际条约规定免除的除外)并提供经认证的越南语译文。
申请材料须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前、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机关提交。外国投资者应及早安排认证和翻译,因为在本国出具的文件往往需要最长的准备时间。
用人单位的实务步骤
- 对劳动者进行分类。确定工作岗位,核实该人员是否属于免办类别,还是必须申请工作许可证。
- 收集证据。收集证明免办依据的文件,并安排外国文件的认证和翻译。
- 申请确认。在开始工作日期之前,向省级人民委员会(内务厅)或工业区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
- 办理居留。取得确认后,申请相应的签证和临时居留卡。
- 跟踪有效期。监控确认书和居留文件的期限,确保劳动者的身份不会中断。
劳动者不属于免办情形时
如果外国人不属于任何免办类别,则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劳动者必须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未在服刑或没有未消除的犯罪记录,并担任以下四种职位之一:管理人员、执行人员、专家或技术工人。根据第219/
- 专家须具有大学学历或同等学历以及至少3年相关经验,或者具有至少5年经验和相关执业证书;
- 技术工人须接受过至少1年的专业培训并具有至少3年相关经验,或者具有至少5年相关经验。
关于外国劳动力需求的说明现已并入工作许可证申请材料,作为一次在线提交,工作许可证在10个工作日内颁发。工作许可证的期限最长为2年。请参阅我们关于越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完整指南。
分类错误的风险
根据第283/
- 作为企业的用人单位:违规1至10人罚款6000万至9000万越南盾,11至20人罚款9000万至1.2亿越南盾,21人以上罚款1.2亿至1.5亿越南盾(法令所列为个人罚款金额,依第7条组织按双倍处罚);
- 外国劳动者罚款1500万至2500万越南盾,并处驱逐出境的附加处罚;
- 仅需通报的情形未向主管机关通报的,企业罚款200万至600万越南盾;
- 使用已过期的工作许可证或已过期的确认书,按同样方式处理;
- 违规行为还可能影响劳动者的签证和临时居留卡。
最常见的原因是分类错误:以为劳动者属于免办情形,而实际上须办理工作许可证;或者以为免办劳动者根本不需要确认。于2026年9月10日前发生并结束的违法行为仍按第12/
常见问题
如果外国人免办工作许可证,是否仍需办理任何手续?
是的,在大多数情况下需要。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前,从主管机关取得该劳动者不属于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对象的确认。只有少数特殊情形可以省去确认,但用人单位仍须向主管机关报告。
公司所有人在越南是否需要工作许可证?
根据第219/
“免办”与“不属于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对象”有什么区别?
两类人员都无需申请工作许可证。“免办”是对不属于须办理工作许可证对象的外国人的通俗称呼,其确认程序由第219/
代表处负责人是否免办?
代表处或项目的负责人,或者国际组织或外国非政府组织在越南的主要负责人,属于免办类别之一,但一般仍须办理确认。请参阅我们关于在越南设立代表处的指南。
短期商务出差是否免办?
在一个日历年内入境越南累计不足90天的管理人员、执行人员、专家和技术工人,以及短期入境推销服务或处理复杂技术故障的人员,可能属于免办情形。请核实具体依据是需要确认,还是只需报告。
由谁确认免办?
根据第219/
如果我们省去确认会怎样?
根据第283/
LTV Law 如何提供帮助
LTV Law 评估您聘用的外国人员是否属于免办情形,准备确认申请材料,协调外国文件的认证和翻译,并向省级主管机关办理提交,随后办理签证和临时居留卡。请参阅我们的工作许可证服务和外国投资服务。
如果您不确定适用哪个类别,请联系我们的团队,对您的情况进行审查。
本文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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